我国将全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作者:aids 更新日期:2015-06-16 来源:艾滋病公益检测网 浏览量:次 文字大小:[大][中][小]
16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国将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力争于2020年实现儿童“零艾滋”目标、消除儿童新发感染。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资金保障与监管,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完善服务网络,加强相关检测、干预服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连续、系统、综合、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通知说,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力争于2020年实现儿童“零艾滋”目标、消除儿童新发感染。具体目标包括:2015年底前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至2020年底,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即儿童“零艾滋”目标),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对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对所有妊娠妇女孕期尽早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的预防干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母婴传播的发生,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病率、新生儿乙肝感染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据了解,消除儿童因母婴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妇首先应在孕期尽早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并及时进行诊断。如果孕产妇确诊感染艾滋病、梅毒或乙肝,应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其纳入高危管理,为其提供规范的高效抗艾滋病毒治疗或抗梅毒治疗、高质量的保健、住院分娩、安全助产和产后随访服务,并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预防治疗、干预服务,实施科学喂养,并定期进行随访和感染状况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