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不单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和文化问题。因此,艾滋病患者已然成为中国社会中的“多重弱势群体”。较之于癌症,艾滋病具有更强的社会烙印,会受到更多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的标签和歧视。由于社会大众对艾滋病的病理特征不甚了解,加之艾滋病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性传播,导致多年来片面地将艾滋病与性乱、吸\毒等不道德或“过错”行为相联系。在艾滋病患者被确诊的同时就被推上道德的审判台和耻辱柱,给其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性的禁忌和审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将艾滋病患者看作不知羞耻、不孝无后的社会败类来看待。这不但进一步恶化了艾滋病患者的心理和社会状况,更将之推到社会的对立面和孤立面,加深了社会的误解和歧视程度,最终损害整个社会有机体的活力和公共安全。
紧随着社会“污名化”的结果便是社会歧视,并进一步通过社会不平等将艾滋病患者排斥在整个社会制度和资源分配的外围。一方面,社会不平等体现在艾滋病患者身上是相关社会制度的“缺席”,艾滋病患者并没有获得足够的社会支持。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实施了“四免一关怀”的优惠政策,但艾滋病患者在家庭关系、社区参与、职业获得、医疗救助以及受教育机会等方面依然存在得不到公正平等的待遇的情况。并且,迫于这种社会歧视和排斥的压力,艾滋病患者可能会采取隐瞒病情、消极或拒绝治疗的行为,甚至出现报复社会的情况,进而加深社会的歧视和排斥,形成恶性循环。
预防艾滋、人人有责